引文:
「荷蘭對於青少年性行為的尊重仰賴於政府、學校與家長的配合和合作才能造就其超低的青少女懷孕率。但若一昧只是以不切實際的守貞教 育,不惜污名化且弱智化青少年的主觀判斷能力,否定其理性思考與選擇的可能,對於健全人格發展並無多大益處。更不要說目前臺灣的某些教會團體拿著過去美國 失敗的守貞教育企圖以新瓶裝舊酒,在網路上散播許多似是而非、過度簡化的言論,不僅再現了強制異性戀思考且把人類的身體與性當成洪水猛獸,更浪漫化了守貞 教育背後的恐性思維。」

(http://www.frontier.org.tw/bongchhi/?p=2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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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台灣)社會長期視「性」為洪水猛獸以逃避或是支吾其詞的不正確方式教導青少年以及孩子,尤其最近的國民健康局網頁(雖然貌似引犯眾怒而畏罪關掉了)更與宗教掛勾,以「性是神聖的,要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來錯誤宣導,除了貶低與質疑建立於性與歡愉之上的關係,也帶出人生以婚姻家庭為依歸的一元價值觀。而某些倡議守貞的宗教人士更犯了許多強制將「婚前性行為」等於「性病」等於「墮胎」做出連結的謬誤。

反觀荷蘭,擁有極低的青少女懷孕率(1.67%),比台灣檯面上(保守的華人社會,有多少是沒有報的呢?)低了兩個百分點(3.68%),因為荷蘭在性方面的教育是非常開放也正確的,而且他們也是開放多元婚姻的先驅。他們的性教育是不把男與女的性交列為唯一。

「荷蘭的教師手冊中關於青少年性教育的教學目標有四大點:

老師需清楚陳述人類生殖系統的功能,如何運作,懷孕與生產過程;
老師需講述避孕的方式與選擇,並且清楚明白陳述其優缺點和對身體可能造成的影響;
讓學生討論各種避孕的方法並給與意見回饋;
老師需講述不同性傾向的性行為以及性行為發生的前提。」

因此,荷蘭的非異性戀學生在校園遭受霸凌的機率是歐洲最低的。並且也強調宗教與性的脫勾:「性不是只能發生在婚姻中,也不提倡婚前守貞,但尊重這樣的選擇。」尊重守貞,但是不宜提倡,因為以宗教綁架道德,最終即造成對於「非我族類」的霸凌與歧視。

不曉得各位為人父母的人在孩子問到「我是怎麼出來的」的時候是怎麼回答的呢?請不要再回答他「垃圾堆撿來的」或是「從腋下生出來的」「石頭迸出來的」等等。這也是個機會教育的好時刻。而且我知道有些人還會刻意讓父親不得裸身與女兒一起洗澡(當然是指幼兒時期),理由是萬一小女兒看見父親的性器問道那是什麼該如何是好?性器官也是器官,也並非「男生有」、「女生沒有」,而是以「形式不同」的方式表現。

我們的健康教育課本在性的部份一直有男女有別的情況,就我這個年代的國高中健康教育來說,課文普遍教導「男性會有夢遺的跡象」、「男性有性慾是正常的」、「男性適當的自慰是正常的」,卻沒有(或鮮少)提到女性。反過來說,是否有意無意傳達了「女性不應該有性慾」、「女性的性慾必然低於男性」甚至「女性的自慰是異常且可恥的」的觀念呢?課本可能會教導男性自慰的方式(敘述多半為:套弄陰莖等等其實也並非十分露骨),但是對於女性卻隻字不提。這樣是否會造成女性對自己身體本身或是對自己的性器的懼怕與排拒?我曾經就看過一個非常誇張的同學在健康課本上有露出女性性器官的圖全部都用便條貼貼住。

並且,在我國健康教育的課本中,對於婚前性行為的敘述,也以強調女性受到的傷害為主。我承認懷孕與墮胎對於女性生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傷害,但是原因是「未婚懷孕與墮胎」並非「婚前性行為」。若以這樣的教育方式,很容易造成結論上綱到「發生性行為是男賺女賠的」也終結了女性對於性與情趣之間的探索,進而衍生出許多在性上面污辱女性的說法(破麻)以及部分人士對於女性的歧視(處女情結,反之則有以「老處女」罵過了一定年紀的女性,以「未發生過性行為」來貶低對方的人格與價值)

到底什麼樣的性教育才是真正妥當的呢?就跟性工作產業來說,開放娼妓合法化並不會造成全台灣的女性(男性)都變成妓女(男妓),就和荷蘭有合法的性工作區一樣。開放而明朗的性教育並不會造成全民濫交或未婚懷孕率大幅提昇。像是某些開發中國家,未婚年少懷孕以及強暴案極多,難道是因為他們的性教育很開放嗎?我想應該不是。對於性,應該要以開放正當的觀念去教導,認識自己的身體也認識異性的身體,更要了解許多不同性傾向的可能性,明確的告知何謂風險性行為,要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從事安全性行為,才是明確之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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