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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移民大都會,全世界各色人等都彙集於此,羼雜在這個人中大熔爐內,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為紐約是一個無限大、無限深,是一個太上無情的大千世界,個人的悲歡離合,漂浮其中,如滄海一粟,翻轉便被淹沒了。」
  「『紐約』在我心中漸漸退隱成一個遙遠的『魔都』,城門大敞,還在無條件接納一些絡繹不絕的飄蕩靈魂。」
——白先勇

 

 

  有些人的一生總是背負著沉重的行囊四處游移,也許在某一隅停住腳,展開人生一段鮮明的樂曲。然而,當中的絕大多數──自年輕便出來闖蕩的人們,儘管說得一口流利的當地話,或是早已在那建立起穩定的交友圈,卻仍是帶著彷彿融入卻又突兀的矛盾色彩。白先勇筆下的《紐約客》是繼《台北人》之後,由六個獨立作品集合而成的短篇小說集,兩者的寫作背景同樣是以國共內戰的年代為軸,人民為了躲避戰難而遷徙至新的地點。同樣地,過去的回憶緊緊束縛著他們,所謂的「新居」也就帶著那麼一絲沉痛的、蒼涼的意味。雖然兩部作品的發生地點一個是在台北,另一個則是紐約,但當中隱藏於字裏行間一種化不開的鄉愁卻是共有的。過份強調地點,一名為「人」,一名為「客」,都意謂著這些「新移民」真正的內心是百般不願,他們在新的地點生根,內心的根卻植得淺,不斷地隨著時間與記憶的洪流漂泊。儘管久居,他們仍舊是「客」,新城市不是他們真正的家,而他們真正的家拒絕了他們,他們浪跡異地,滄桑地在苦中歡笑,心裏嚮的永遠是那個祖國,回憶中屹立不搖的祖國大陸。


<謫仙記>


  白先勇以一個旁觀者的第一人稱來敘述這段故事。李彤、張嘉行以及雷芷苓是主角妻子慧芬自出國前就建立起的一段羈絆,那時正逢二戰結束,中美英蘇被封為世界四強,而就貴族中學出身,個個有著顯赫家世的四個女孩,也將自己比擬成四強。
  「李彤自稱是中國,她說她的旗袍紅得最豔。」確實,李彤是四人之中最耀眼的,無論是家世或是美貌無一不使人驚艷。她一直是俏皮且放蕩的,高傲並且自信,然而,國共內戰時隨著李彤父母出海的船隻沉沒,家財也溺於其中,李彤也沉淪且病倒了。出院後,李彤彷彿回到從前,依然在紐約熱情的舞著──喝酒、賭博、玩耍,李彤的生命組織在其中,她談戀愛,環遊各國,卻不肯結婚,落下根來。
  白先勇將李彤比擬為謫仙,如同後人覺得李白是瘋的,李彤渾身也散發出一種突兀與瘋狂的氛圍。然而從主角陳寅與李彤的對話中,他知道李彤是清醒的,是一個明白人,而或許正因為她的醒,才如同看開了般過著這樣浪蕩又荒唐的一生。李彤是中國,披著艷麗的紅裳,嶄露頭角,然而祖國回憶的碎裂如同中國的崩解,她失去了早已深植心中的落根處,儘管她依然做她高貴的交際花,那些曾經是想回也回不去了。
  李彤最後縱身投入異鄉的湖,一陣沉默自她餘下的三個好友中凝結而成,卻又瘋狂地被牌子的聲音掩蓋。沒有人肯面對,而在陳寅夫妻回程的途中,慧芬哭了,她永遠失去的不只是李彤,也是佔據她心底的整個中國。


<謫仙怨>


  與<謫仙記>相比,本篇要簡短得多,卻仍然意味長遠。首先以主角鳳儀給母親的書信作為開頭,從信中可以看出鳳儀仍是生長於一個曾經耀眼過的家庭。她的母親是沒落了的官夫人,儘管時代已過,自己也不再年輕,卻沉溺於舅媽家的賭局。鳳儀在這之中是一個旁觀者,她看見母親的不甘,與舅媽低頭的羞恥,然而她明白,這對於母親而言並非一場賭,而是只有在舅媽家的華麗別墅、排場才能使她感覺自己真正的活著,她醉溺於過往的回憶,有若她依然是過去的皇后,她在糜爛的世界中麻痺,而這些都是鳳儀在出國後的幾年才逐一體會的。
  「在紐約最大的好處,便是漸漸忘卻了自己的身分。真的我已經覺得自己是個十足的紐約客了。」鳳儀在信中提到,在紐約,一個陌生的大城,沒有人認識她,她倒也樂得當她的「神祕東方女郎」,並且表示自己說不準除了紐約,世界各地都要住不慣了。紐約這座繁華不夜城瀰漫著罌粟的氣息,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彷彿上癮般在燈紅酒綠中把著菸酒,盡興狂歡。她是逃避的,不想見到渴望從前而落魄的母親,這些不斷的提醒她她的身分──她在紐約十足只是個過客,不做中國菜,也懶得動筆回信,她只想過她斑斕的生活。
  「不過初戀那種玩意兒就像出天花一樣,出過一次,一輩子再也不會發了。」象徵鳳儀連那赤子之心的一角都給抹滅了,她不願相信愛情,她寧願周旋在不同的男人間,做他們心目中的「蒙古公主」。朱唇吐露性感,高高在上的鳳凰將眼前一個個傻又多金、甜到發膩的「糖爹爹」玩弄於股掌之中,而在她心底,卻對這一切都嗤之以鼻。


<夜曲>


  《紐約客》這本小說集是以兩篇為一個主題,前兩篇所講述的是內戰後繁華的落寞,而本篇開始的兩篇則是文革前後的今昔對比。

  <夜曲>記的是吳振鐸醫生的初戀呂芳遲了二十五年的回信作為開頭,引到他與呂芳睽違已久的見面,聽在回國後過過苦日子的呂芳敘述當時的境遇。最初以咖啡的濃淡作為歷久光陰所造成的改變,兩人溫吞地客套著,二十五年前他們是相似的,然而如今,吳振鐸一心想知道自己所錯過的中國在這些年來究竟歷經了怎麼樣的革變,而呂芳之所以來到紐約,是為了忘卻過去的一切以及在心中崩毀了的祖國。
  呂芳以第三者的口吻敘述那些發生在自己周遭殘酷的事,她先是闡述著尚未爆發文革前,她留洋歸國後捧上全中國最好的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桃李滿天下的繁景,而在振鐸的一句質問:「呂芳,其實我一直沒有忘掉你,常常還想起你來的。你為什麼一去音訊俱杳?你曾經答應過,回去馬上來信的!」接下來呂芳才徐徐道出讓振鐸沉痛卻又無措的話。「振鐸,我在裡頭,很少想到你,想到外面……」那時候的中國是紛亂且封閉的,一旦回到了國內,便像是處於監獄般與外界隔閡。她說著自己在勞改時被鞭了的一鞭,紅衛兵只是個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的孩子,蒼白的看著她;在紐約茱莉亞音樂院時那雙修長細緻的手指為著拔草而起了膿;甚至笑稱自己算是好運了,當時像條瘋狗似地站在肥皂箱兜圈示眾口裏念著「我是洋奴!」,至少洋奴不是反革命,是不必治死的,而她也撐過了那段時光活到現在。
  吳振鐸的內心自然不捨,他一直忘不了呂芳,而呂芳一行人在中國受了這麼多苦,他卻在紐約行醫,他答應父親要醫治中國人,然而至今卻沒有醫過半個中國人。「中國人的病,恐怕你也醫不好呢!」呂芳淡笑,中國人的病,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對於心理以及文化的腐化。最後他們仍是分開,他留給呂芳的只是兩千元的賒帳,而呂芳留給他的依舊是二十五年前的蕭邦夜曲。


<骨灰>


  此篇又是以第一人稱的旁觀敘述來進行,真正的兩位主角──敘事者齊生的大伯與表伯較<夜曲>中人物的年代要在更早。齊生在紐約工作,他的父親在勞改中暴斃,遺骸尋求了多年未果,終於有了下落,由此導入他與歷經過對日抗戰、內戰時局變動的兩位老表親經過了幾十年再度於上海重逢的過程。大伯與表伯龍鼎生本是同根,卻在內戰時分隔兩地。
  大伯是國民政府時期的抗日英雄,於內戰時逃到台灣,軍人視自己的功績為莫大榮耀,隨身攜帶抗日成功後與將軍的合照,然而隨著時光逝去,權力交替,固執的大伯的耿直讓他坐了兩年牢,最終也移民美國寄住於堂哥家。儘管他的時代已過,老軍人對民國歷史的輝煌是執念深而無法淡忘的,口上掛的永遠是了不起的民國史,甚至因為與堂嫂的左派理念相悖而憤而連夜搬離,寧可自食其力,也不願意壓抑民族的氣節,屈就其中。表伯龍鼎生的立場則與大伯相左,當年青年學生的熱血讓他率領中國民主同盟迎向解放軍,多麼引以為傲的民主鬥士,然而在不久後的鬥爭中,民盟卻給打成了右派,接受迫害,後來仍是到了美國。
  「你罵我是『劊子手』,你沒錯,你表哥這一生確實殺了不少人,從前我奉了蕭先生的命令去殺人,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對,為了國家嘛。可是現在想想,雖然殺的都是漢奸、共產黨,可是到底都是中國人哪,而且還有不少青年男女呢。殺了那麼些人,唉——我看也是白殺了。」當年那場內戰讓他們幾乎永隔兩地,最後仍落得一樣的下場,背離家鄉,他們辛苦了一場,卻也如夢般地白費了。最後齊生的一場夢讓主題回到了「骨」,夢裏的大伯發狂似的挖著骨,卻又被人骨小山給埋沒,他陷落的不只是人骨,而是過去舞過的劍影。


<Danny Boy>


  從這裏開始的最後兩篇則是發生於八○年代左右同性戀與愛滋病的交錯所營造的一種蒼涼而輪替著的悲劇。白先勇本身就是同志,他在描寫同志間生活以及感情細膩的筆觸更加地真實而令人著迷。

  本篇是以同性戀者雲哥寫給好友韶華的長信做為起頭,那封信道盡了自三年前一聲不吭地搬離台北後的境遇。雲哥被無法接受異端的台北城所驅逐,他教了十二年的高三英文,他將自己奉獻其中,每年往往當選為「模範教師」,他總是在一個班級裏尋找擁有一雙悒鬱的眸,孤獨寂寞而敏感內向的少年。學生一年一年的輪替,他只能默默地注視而無法碰觸,終究在一次巧然他控制不住地擁住了少年,結果可想而知,被上層壓迫主動離職。他逃了,逃離這個再也無法接納他的城市,來到了紐約。
  雲哥隱姓埋名,想讓自己融入於紐約這個大蘋果,白天在充滿霉味的圖書館地下室工作,夜晚則迫不及待地在夜裏的街道穿梭狩獵,在淫靡的酒吧中狂歡。他在墮落,墮落於街角邊緣的極樂天堂。終於愛滋病的蔓延使天堂墜入了地獄,然而,他們卻像中了妖術的人們隨著腐爛的甜蘋果進行著危險的死亡遊戲。<Danny Boy>是一首古老的愛爾蘭民謠,為一個父親寫給早逝的兒子,夜晚的酒吧輓歌繚繞。
  看著身邊的人痛苦醜陋地死去,雲哥對於這樣的凌遲產生了恐懼,在他輕生失敗後,他來到了收容愛滋末期病患的收容所──香堤之家。修女對他說:「你現在不能死,還有人需要你的照顧。」在這裏,他遇到了他的Danny Boy──Danny O’Donnell,令他活著的動力。「Danny Boy,你看起來像個大嬰兒。」雲哥對病榻上瘦弱的身影說,人到了臨終前,受盡了疾病的折磨看起來是多麼的無助,清潔、進食甚至排泄都只能仰賴他人,這樣的人彷彿退化到嬰兒期,持續成長的只有那顆心以及愈發地增多的回憶。一代輪著一代,隨著Danny的死去,雲哥發病,新來的志工照顧他。雲哥用盡他的最後一絲氣力在對這個世界告解,而告解書的收受者是韶華。
  「大偉說雲哥是他照顧的病人中,走得最乾淨的一個。」最後韶華來到了香堤之家,而他知道在雲哥生命終結前的那些日子,他已不再孤獨寂寞。


<Tea for Two>


  <Tea for two>雖然也是一齣壟罩於瘟疫背景之下的悲劇,但就上一篇比較起來,儘管仍然遺憾,這篇帶給人更多的是溫暖。<Tea for two>是流行於二○年代的一首百老匯爵士樂曲,也是承載著主角羅珍貴回憶的酒吧。這間酒吧在當時的紐約是一處復古的存在,沒有重金屬搖滾,有的是溫馴而輕快的爵士,與他處不同,來這裏的人尋覓的多是羅曼史而非一夜情。羅就是在這裏遇上他的摯愛──安弟。在Tea for two裏,他不只邂逅了安弟,也交到了圈內非常可貴的朋友──店主人大偉與東尼,百合與珍珠,米開蘭基諾與仔仔,金諾與小費。
  「那是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紐約的『歡樂年代」最關鍵的時刻,也是我一生中感到最幸福最美滿的刹那,我有安弟依偎在我身邊,我摟住他的肩,我們手中都擎著一杯甜沁沁的『彩虹酒』。」好景不常,不久後安弟被強盜推落鐵軌身亡,他最後看見的安弟是一團糊在一起的可怕怪物。羅幾乎是崩潰了,在醫院待了很久,之後好似逃難一般離開了紐約,埋名於中西部的那片廣大玉米田。
  一九八五年,偶然間在電視裏聽見了<Tea for two>,羅想起了過去的酒吧,便毅然決然開長途車回紐約。然而,一回到紐約,全變了,他所熟悉的已不復見。Tea for two的舊址開了一間新酒吧End up,童話世界的人事已非,羅試圖尋找著以往的一絲蹤跡,卻只從新任酒保口中得到當時的酒保金諾得病死了的消息。當年的常客通通死了,在羅離開以後,紐約這個歡愉天堂轉身變成了地獄,愛滋勾走了那些殘破不堪的靈魂,腐蝕他們的軀體。羅的朋友們只剩下百合與珍珠、大偉及東尼,仔仔,還有小費。伴侶死去的仔仔與小費也先後發了病,那張臉長滿了肉芽,再也見不到俊俏的影子,東尼中風了,大偉也被檢查出感染。
  最後大偉與東尼在他們的宅邸一同服藥而去,尚存的好友們在他們的客廳噙著淚狂歡。羅在一旁看著金蘋果被蟲蠹食,然而,這份情是可貴的,這是同性戀者真正高尚的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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